合同纠纷_租赁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的条件】租赁合同中进行租赁活动时,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签订的,证明租赁关系成立的合同,签订合同生效后,承租人要按约定支付租金,而出租人要交付租赁物,那么租赁合同签订后什么时候受法律保护?
一、租赁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受法律保护
签订的租赁合同依法成立后,在租赁期限内,受法律的保护,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生效后,在租赁期限期限内受法律保护,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合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普辉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