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委托辩护权、阅卷权、申请取保候审权、调查取证权、接受出庭通知权等。刑事律师费用的一些代理方式包括一般代理、风险代理等。接下来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给大家搜集关于“刑事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的相关内容。
一、刑事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包括的内容有: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阅卷权、会见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发表意见权、申请取保候审权、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接收出庭通知书的权利、质证权、申请权、辩论权。
北京律师事务所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刑事律师收费有哪几种代理方式
1.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诉讼标的额的2-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2.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最高不得高于30%。
3.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三、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会见流程
1.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辩护人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书。
2.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律师可以为1至2人。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持证可以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协助律师制作询问笔录。
3.律师会见涉嫌杀人、抢劫、聚众斗殴等暴力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女性的,会见人员应不少于2人,会见人员中1人可以为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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