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售卖“三无产品”扣肉事件持续发酵,据九派新闻了解到购买150份扣肉类食品的职业打假人发声要再次起诉她,起诉她诽谤自己,请求法院判对方登报道歉澄清事实,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差旅费合计1000元。
先前,王女士称自己遇到了职业打假人,指控其“有敲诈勒索之嫌”。因此邵先生就到忠县法院提交了诉状,并且表示她想利用网络的舆论对自己进行网暴。同时邵先生也表示害怕,所以要起诉她,让她明白自己售卖的三无食品是违法的。
邵先生称自己买东西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催促过食品的发货,称贴不贴标签完全在于他们自己。他补充,在起诉前,是有顾客收到带有标签的食品包装,并注明了产品信息。因此邵先生分析,王女士其实很明白标签信息的重要性,并不是不懂要这样做。
我们客观来讲,销售三无产品确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例,王女士是要对自己的过错负责。但是邵先生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去钻法律空子,就有失道德。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件绝非少数。商家的问题也是一直都存在,就算真的有坑害消费者的地方,该坑的继续坑,老百姓该受的伤害一点都没减少。
有网友表示,“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不属于消费者,因此并不支持打假人作为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同时也有人认为因为食品是直接进入人体,关系着人们的健康问题,所以在食品方面非常严格,职业打假人的“打假”行为对促进食品安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关法律问题可咨询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