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别慌,先找专业律师理清关键
在房产交易中,“一房二卖” 是令购房者最头疼的风险之一。一旦遭遇这种情况,很多人会第一时间疑惑 “这算不算诈骗”,但房产纠纷涉及合同条款、物权登记、主观意图等多重复杂因素,强烈建议先咨询专业房产纠纷律师。律师能根据你的具体交易细节,比如合同签订时间、付款凭证、房屋过户状态等,精准判断案件性质,避免因自行判断失误错过维权时机。
一、先明确:一房二卖≠必然构成诈骗
一房二卖的核心是出卖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卖给两个或多个买受人,但其法律性质并非单一的 “诈骗”,需根据出卖人的主观意图和实际行为划分,主要分为两类:
民事纠纷范畴: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
这种情况最常见,出卖人通常是因房价上涨、资金周转问题等临时反悔,并非一开始就想 “骗钱”。比如,出卖人先与 A 签订购房合同,后因房价暴涨又与 B 签约并完成过户,但仍愿意退还 A 的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出卖人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 “违约行为”,A 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不构成诈骗。
刑事犯罪范畴:主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当出卖人从一开始就以 “骗取购房款” 为目标,通过一房二卖的手段侵占他人财物时,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出卖人明知房屋无法过户(如已抵押、无产权),仍隐瞒真相与多人签订合同,收取高额购房款后挥霍、转移资金,或直接失联。这种情况下,出卖人的行为不仅违反合同,更触犯了《刑法》,购房者可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回损失。

二、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看这 3 个要点
律师在处理一房二卖案件时,会重点核查以下 3 个核心要素,这也是区分 “民事违约” 和 “刑事诈骗” 的关键:
要点 1:出卖人是否 “故意隐瞒” 关键信息
若出卖人在签约时,故意隐瞒房屋已出售、已抵押、被查封等事实,导致买受人误以为房屋 “可正常交易”,则具备诈骗的主观故意前提;若只是后续因客观原因(如政策变动、家庭矛盾)无法履约,通常不认定为故意隐瞒。
要点 2:是否以 “非法占有购房款” 为目的
这是判断诈骗的核心。比如,出卖人收取多个买受人的购房款后,并未用于房屋交易相关事宜(如解抵押、缴税费),而是用于个人挥霍、偿还其他债务,或直接将资金转移、隐匿,且无归还意愿,就可能被认定为 “非法占有目的”;若只是暂时挪用,但仍有归还和履约的计划,则更倾向于民事纠纷。
要点 3:是否存在 “逃避责任” 的行为
若出卖人在事发后,积极与买受人协商退款、赔偿,或配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说明其无逃避责任的意图;但若采取失联、推诿、伪造证据(如假房产证)等方式逃避,甚至编造谎言继续欺骗,则会加重 “诈骗” 的认定倾向。

三、遭遇一房二卖,正确维权步骤分 3 步走
无论是否构成诈骗,遭遇一房二卖后都需冷静处理,避免因慌乱错失最佳维权时机,建议按以下步骤操作:
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灭失
立即收集所有与交易相关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流水、收据)、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等。这些证据是律师判断案件性质、主张权利的关键,切勿轻易删除或丢弃。
第一时间咨询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如开篇所说,律师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快速分析出卖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若属于民事违约,会帮你制定 “起诉要求赔偿” 或 “主张合同优先权” 的方案;若涉嫌诈骗,会指导你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准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大化追回损失。
根据案件性质,选择维权途径
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房价上涨损失),或在房屋尚未过户给他人时,主张 “继续履行合同” 并办理过户。
刑事诈骗: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证据协助立案。一旦立案,公安机关会追查出卖人及涉案资金,后续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购房款。
四、预防大于维权:避免一房二卖的 3 个实用建议
与其事后维权,不如提前规避风险。在房产交易中,做好以下 3 点,能大幅降低遭遇一房二卖的概率:
签约前,务必查询房屋产权状态: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已出售等情况,确认出卖人是 “唯一产权人”,避免 “代持”“共有” 等隐藏风险。
尽快办理 “网签” 或 “预告登记”:网签能在住建部门备案,防止出卖人再次签约;预告登记则可保障购房者的 “物权期待权”,即使房屋未过户,出卖人也无法擅自处分房屋。
避免一次性支付高额房款:尽量采用 “分期支付”,比如签约付定金、过户前付首付款、过户后付尾款,降低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总之,一房二卖的法律性质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建议咨询北京普辉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是维权的关键一步—— 他们能帮你理清法律关系、选择最优途径,让你在复杂的房产纠纷中少走弯路,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