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及量刑

  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北京律师的小编给大家总结以下内容,同时如果有法律问题想咨询的可与本站律师免费咨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

  (一)犯罪对象,根据全国人大的相关解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湿地等,只要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都可以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二)行为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数量较大,(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3)非法占用并毁坏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属于“数量较大”。

  (四)大量毁坏,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和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才构成犯罪,这里所指的“大量”应当认为在“数量较大”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要达到“数量较大”既可视为是“大量”毁坏。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农用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四)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量刑标准

  1、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声明:文章内容由网络或AI生成,具体问题可咨询本站律师【13811441184】。

普辉律师团队
  • 朱日高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债务追讨、工程建筑、行政诉讼、拆迁安置、常年法律顾问等。
    朱日高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为北京普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28 ¥ 0.00
  • 张美萍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遗产继承、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劳动仲裁、工伤赔偿、公司法律顾问等。
    张美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现为北京普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22 ¥ 0.00
  • 夏爱玲律师

    擅长领域: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遗产继承、财产分割、拆迁安置、常年法律顾问等。
    夏爱玲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现为北京普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专职律师。

    10 ¥ 0.00
  • 马立国律师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工程建筑、行政诉讼、拆迁安置、常年法律顾问等。
    马立国律师,毕业于知名院校法学专业,现为北京普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7 ¥ 0.00
  • 李岚律师

    擅长领域: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婚姻家庭、行政诉讼、常年法律顾问等。
    李岚律师,现为北京普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10 ¥ 0.00
限时免费咨询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家庭婚姻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拆迁征地
首页    拆迁征地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及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