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意味什么 阶段性的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阶段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不仅申请时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并且在很多情况下,被刑事拘留后,又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也是依旧可能被移送起诉,甚至被法院判以实刑的。
取保候审意味什么?阶段性的刑事强制措施?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哪些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同时申请取保候审,以及被取保候审了以后,都是有相应的条件限制的。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需要满足以下6种情形之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通常此三种刑罚意味着犯罪性质不严重)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羁押期限满后尚未完结的;
取保候审需要有保证人/保证金进行担保。
1、保证人担保。
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保证金担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其次,取保候审后,不意味着完全的人身自由。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意味什么?阶段性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什么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什么时间答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需告知)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因此,如果满足上述“一”中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时:
犯罪嫌疑人本人
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父母、子女、配偶)
辩护人(律师)
都可以根据目前所在的刑事诉讼阶段,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比如此时如果案件进展到公安侦查阶段,那么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起申请,由其进行审批。)
取保候审意味什么?阶段性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了是否意味着不被起诉了呢?
最后一个问题,取保候审了是否意味着不被起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需要注意,取保候审,只是一种阶段性的刑事强制措施,而不是最终的案件处理结果。决定起诉和判刑的,依据的始终是案件的事实情况。
——也就是说,取保候审以后,同样可能面临接下来的,移送起诉和法院审判程序。
我们来分析通常会出现的3种情况:
1、被拘留后,公安向检察院提请批捕,但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没有批捕,超过羁押期限37天后,此时会出现两种情况:
公安机关必须变更羁押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然后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直接撤案释放当事人。
2、在一些非法集资或者传销等案件中,检察院(因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没有走逮捕程序,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此时也会有两种情况:
部分案件,情节轻微的,依法无需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
认为虽情节较轻,但是仍构成犯罪,需要起诉的,此时检察院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判。
3、取保候审过程中,法院审理判决后,也可能会存在两种情况:
判决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暂缓执行或无罪释放
判决实刑——取保后重回看守所或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