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中,很多人会选择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劳动仲裁都会受理,以下是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 6 个条件:
一、超过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期限,劳动仲裁机构可能会不予受理。
[关键要点]:务必注意仲裁时效,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例如,小王在被公司辞退后,一直没有去申请劳动仲裁,过了一年多后才想起这件事,此时很可能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不被受理。
二、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主要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如果争议事项不属于这些范围,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关键要点]: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避免做无用功。比如,小张与同事之间的个人债务纠纷,就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
三、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劳动者一方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果是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如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发生的纠纷,一般不被认为是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如果是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与劳动者发生的纠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
[关键要点]:确认自己是否具备申请劳动仲裁的主体资格。例如,大学生小李在暑假期间到一家小作坊打工,与小作坊发生纠纷,由于小作坊可能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小李的劳动仲裁申请可能不被受理。
四、被申请人不明确
劳动仲裁申请必须明确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劳动仲裁机构无法进行有效的仲裁程序,因此会不予受理。
[关键要点]:准确提供被申请人的信息。比如,小赵只知道自己工作的公司大概地址,但不清楚公司具体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很可能不被受理。
五、没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如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并且要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来支持这些请求。如果仲裁请求不明确或者没有事实理由支持,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关键要点]:明确自己的诉求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例如,小孙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说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但没有具体说明是哪些不公平待遇以及要求什么样的赔偿,这样的申请很可能被驳回。
六、已经过了法院终审判决
如果劳动争议已经经过了法院的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争议事项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关键要点]:了解法律程序,避免重复申请。比如,小钱与公司的劳动纠纷已经经过法院终审判决,他又想通过劳动仲裁来改变结果,这是不可以的。
总之,在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先了解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要求,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