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首先是个人查询,公安机关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公民在居住地申请查询,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公民在居住地申请查询,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的小编给大家搜集关于犯罪记录证明去哪开的相关内容。
犯罪记录证明去哪开?犯罪记录证明一般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如果需要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调出具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予以协调。如果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查询,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如在居住地申请查询,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查询申请表。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九条
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以上就是关于“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去哪开?”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本站的北京律师事务所24小时免费咨询。北京普辉律师事务所的北京专业律师有着多年的诉讼经验,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减少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