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事律师,他们有很多权利! 首先,他们必须接受委托才能开始为被告辩护。 然后,刑事律师可以查阅、摘录、复制案件材料,还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面聊天。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的小编给大家搜集关于“刑事律师有哪些权力”的相关内容。
另外,为了帮被告辩护,刑事律师还可以去找证人收集证据,或者让检察院、法院帮忙收集证据。在法庭上,他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对检察院的指控和证据提出质疑。如果被告想上诉,辩护人也可以代表他提出。如果强制措施超过了期限,辩护人还可以要求解除。如果法院驳回了上诉或者发回重审,辩护人还可以帮被告申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刑事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刑事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刑事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刑事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律师有哪些权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本站的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