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提供虚假的证据怎么处罚?民事诉讼提供虚假的证据构成伪证罪。接下来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给大家搜集关于“民事诉讼提供虚假的证据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民事诉讼中的伪证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证人、鉴定人、审查员、翻译员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的伪证行为。为达到为自己(或一方当事人)谋取利益的目的,故意制作、提供虚假证据材料,以获取非法权益、免除对方义务、损害对方民事权益的行为一方(另一方)并加重另一方的义务; 或者向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 虚假材料。 伪证是指证据内容与客观事实不一致或者相反的证据。 制作和提供伪证属于诉讼违法行为。 伪证行为要求行为人从主观角度作出和提供伪证; 主观上,演员必须是故意的; 客观上,行为人必须犯有作出和提供伪证的行为; 客观上,它一定阻碍了民事诉讼。 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作伪证行为的主体、主体、客体、客观各方面必须完整,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构成伪证行为。
提供虚假证据怎么处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在民事诉讼过程当中,如果提供虚假的证据,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将会按照伪证罪来进行一定的处罚,这在《刑法》第307条当中都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将会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来进行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提供虚假的证据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本站的北京刑事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