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我们都知道只要犯了罪都是要受到法律的治裁的,惩罚有轻有重,如果是上升到犯罪的罪行,一般都是要考虑判刑的,但是法律也是有人情味的,对于那些犯罪轻节比较轻微而当时又迫于犯罪的人也有可能得到缓刑的机会,接下来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给大家搜集关于“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
一、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暂缓执行。 4年缓刑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符合缓刑期限的,4年后不再执行。
缓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符合法定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申请试用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社会投放。 已被执行死刑,因此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良好,不会再危害社会。
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毒极深,对个人生命危害极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主刑以外又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当执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判处缓刑的罪犯进行审查的一定时间。 刑事拘留缓刑的期限为原判以上一年以上两个月以上。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应当在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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