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撤销吗?刑事案件能撤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 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 罪行因大赦令而免予处罚; 依照刑法申诉后才处理犯罪,但未提出申诉或者撤回申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可以驳回这些案件。接下来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的小编给大家搜集关于“刑事案件能撤销吗”的相关内容。
一、刑事案件能撤销吗
刑事案件能撤销。对于以下案件应当进行撤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什么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提醒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是什么
1.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审判阶段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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