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表现。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的小编总结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有关于法律相关问题,可免费与本站律师咨询。
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标准
行为人只要进行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是否得逞,不影响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成立,只要查明犯罪分子以颠覆政府为目的而进行了秘密谋划活动,就足以构成本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分裂国家罪的区别
两罪都是极为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因此处罚很重,在条文上位于本章犯罪的前列。
二者主要区别: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政权,后罪客体是国家统一。(2)犯罪行为内容不同。本罪是颠覆政权,后罪是分裂国家。(3)犯罪主观主面和犯罪目的相应地存在区别。
二、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区别
一是行为方式不同,本罪是组织、策划、实施的方式,后罪则是煽动群众的方式。二是犯罪故意不同,但两罪在犯罪的直接客体上、犯罪目的上是完全相同的,这正是它们被规定于同一条文的原因。
颠覆国家政权罪量刑标准
1、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3、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及量刑标准”,希望小编的总结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