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坏财物罪是否严重,首先看金额是否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是否严重,以故意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但是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的,情节严重者可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损坏财物包括民事赔偿责任:毁坏他人财产的,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鉴定价格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行政责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刑罚。
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数额5000元以上;或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或有其他严重情形均构成犯罪。
损毁财物情节较轻者,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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