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淫嫖娼行为我们在新闻报道中经常会看到,但是最终会得到什么惩罚我们也从不知晓,其实关于卖淫嫖娼的处罚根据事件的严重性来定,现如今卖淫嫖娼在很多娱乐场所秘密出现,即使我们国家经常突击检查也无法完全避免事件的发生。接下来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给大家分享下关于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及量刑标准。
卖淫嫖娼是一种不良风气,卖淫嫖娼行为可能会导致很多人感染疾病,情节严重的属于刑事犯罪。单纯从卖淫及嫖娼的行为来说属于违法行为,但不至于刑事犯罪及坐牢的情况。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会涉及到刑事责任,甚至坐牢的处罚。
什么情况会涉及到坐牢?首先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涉及到组织卖淫及强迫卖淫会触犯组织卖淫罪及强迫卖淫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例,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卖淫嫖娼”的相关问题。以上只是列举几个条例,法律是严谨的,在这里不一一详细讲解。法院最后判决是以证据为依据,同时找刑事律师辩护也十分重要。如果不幸涉及到卖淫嫖娼方面的犯罪行为话,可咨询我们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