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下判刑以后是可以通过减刑来减少坐牢的时间,不过在被判死刑后,若是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能缓刑,若是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减刑。那么如何做到减刑呢?今天北京普辉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关于判刑后如何做到减刑的一些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执行期间,如果接受劳动教育改造,并且有悔改表现,认真遵守监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刑;
减刑的条件:(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以上就是关于减刑的适用条件,如果你有关于法律相关的问题,可与我们的北京刑事律师私信了解。